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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2020/12/28 1.0w 阅读 466 点赞

(2020年12月29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在昭阳召开,并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决议决定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