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
决议决定决议决定

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樊勇依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决定-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2014/07/31 1.5w 阅读 393 点赞

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樊勇依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决定

(2014年2月2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昭市检反贪强许〔2014〕02号),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樊勇依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并报市人大常委会下一次会议确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决议决定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