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肖开文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胡长书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朱德琳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任命孟正明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任命杨姣贤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六、任命李 瑶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七、任命范云川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5年4月30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肖开文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胡长书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朱德琳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任命孟正明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任命杨姣贤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六、任命李 瑶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七、任命范云川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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