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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41人!

2026/05/08 1.3w 阅读 39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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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警方公开招聘27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永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岗位说明 <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永善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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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8年5月至1991年5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限昭通市户籍; 

7.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9.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被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本人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本人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本人存在酒醉驾被处理的;

7.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9.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本人为现役军人的;

12.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本人在校就读尚未毕业的;

1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 四、招聘程序 <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7日至59,8:30至12:00,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永善县公安局机关大楼611室(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玉泉五组168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含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征信报告;(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退役运动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7)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提交彩色免冠近照1张(1寸);

(二)资格审查

永善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三)考试

考试由永善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包含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组织开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即被淘汰。笔试占综合成绩40%,面试占综合成绩60%,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进入考察人选。

1.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签订《永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被淘汰。

2.笔试

(1)笔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范围:含政治理论、常用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警察礼仪礼节等。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员:所有参加笔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进入拟聘用人员,由永善县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个人征信情况、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善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永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或如实反映问题。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问题反映的,永善县公安局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永善县公安局适时根据工作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对不服从岗位调整的,一律予以辞退。

>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


(一)工资待遇: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组成。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人员,如任何一个环节不能通过,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往后递补人员组织考察、体检及公示。

(四)报名结束后的招聘流程将通过“永善警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一律视为弃权。

(五)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0-4124097。

永善县公安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永善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xlsx


盐津警方招聘10人

为进一步强化盐津警务辅助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盐津公安“快接快处”能力和街面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织密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盐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先进模范,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盐津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政通路18号);

3.联系电话:13887004823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近期证件照(正面免冠大1寸),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盐津县公安局政工室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三)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由用人部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开展。

2.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根据工作人员的电话或短信通知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

3.面试:按照拟聘用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由盐津县公安局政工室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并核查应聘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对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考察及政审结束后一次性递补。聘用坚持严把关口,公开招聘;

2.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照参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3.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待遇及注意事项

1.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并按规定购买“五险”;

2.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招聘活动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盐津县公安局

2026年5月7日



彝良县某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1名

因工作需要,彝良县某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1名,主要担负民兵训练、教学有关业务工作、新兵役前教育和科室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武装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3.服役满两年以上退役士兵

4.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记录,身体健康,体能素质优秀,服从管理,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工作;

5.具备一定公文写作水平和较强的军事训练组训和教学能力;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7.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

(二)优先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的退役军人

3.服役期间参加过教导机构指挥士官集训;

4.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被解聘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辞退、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6.体检、政治考核不能通过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5月20日,工作日时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彝良县角奎街道人民街35号。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④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⑥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培训或立功受奖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优先佐证材料);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⑧《彝良县某部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核: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截止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考核选拔

1.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成绩占比80%,面试成绩占比20%;

2.报名结束后择机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项目主要以共同科目考核为主,包含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机关公文三项内容,总分100分。考核采取现场评判、现场亮分的办法,按照“组训能力—基础体能—机关公文”的顺序进行;

(1)组训能力(满分100分,占比40%):采取“四会”教学方式进行1个共同课目示范教学(限定15分钟内);

(2)基础体能(满分100分,占比20%):包括1000米跑、2分钟仰卧卷腹、引体向上三个科目,按照新修订的军事体育训练大纲进行评分,综合进行评判;

(3)机关公文(满分100分,占比20%):主要考核机关公文能力(包括:公文写作、word文本编辑、表格制作等内容)。

应聘者共同科目考核成绩按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机关公文3项成绩相加计算。

考核成绩公布后,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工作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试的总成绩=共同科目考核分数×80%+面试分数×2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公布后,按照1:1比例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政考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政治考核不通过或放弃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体检和政考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有问题在开始政考后60日内仍未查清的,则中止政考,不予聘用。

五、薪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1.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伙食由单位统一保障。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每月4500元至6000元(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根据个人“四会”教练员级别调整工资档次。

2.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每年基本假期5天。

3.签订正式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过程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

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应聘人员、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退回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过程中,聘用人员不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保

密纪律等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除退回解除聘用合同外,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彝良县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0-2351441、严参谋15125338171


    附:彝良县某部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docx



鲁甸县交通运输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鲁甸县交通运输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辅助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3名。

(二)工作职责:从事机关办公室文秘、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辅助工作。

、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四)所学专业为下列专业优先:文秘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

(五)有汽车驾驶证人员优先。

四、工资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待遇为3070元/月(含社保部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22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县交运局邮箱:jtjbgs315@163.com,联系电话:0870-8121315。

附件:鲁甸县交通运输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鲁甸县交通运输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鲁甸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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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鲁甸、盐津县公安局、永善县公安局、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丨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

投稿邮箱丨szftg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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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