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政办发〔202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旅居昭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已经昭通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旅居昭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旅居云南建设的安排部署,促进昭通旅居高质量发展,深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昭通实践,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深入推进“五大强市”建设安排部署,发挥昭通避暑、避寒气候优势,推出一批旅居试点项目,不断扩大昭通旅居的舒适度、吸引力和影响力,辐射带动全市旅居产业发展,推动旅居业态成为旅游业态重要一环。
2025年,力争培育旅居业态企业10家,启动建设旅居项目30个以上,项目床位数3000张以上,到昭旅居40万人次以上;到2026年,力争保持全市旅居业态企业30家以上,累计建设旅居项目60个以上,项目床位数6000张以上,到昭旅居50万人次以上;到2027年,力争保持全市旅居业态企业60家以上,累计建设旅居项目100个以上,项目床位数10000张以上,到昭旅居60万人次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做大做强旅居产业
1. 推进城镇旅居。从昭阳、鲁甸、巧家等具有良好旅居气候资源的县区着手,突出城区和城郊具备条件区域,聚焦昭阳区龙山寨、乌蒙古镇、云谣水乡,鲁甸县安阁村、桃源片区,巧家县蒙姑文笔社区、七里移民安置区可利用房屋资源,鼓励企业对空置房源统一包装设计和运营管理,力争建成一批民宿和家庭式酒店。探索制定“旅居小区”建设标准,引导和推动房地产企业提升改造存量房。组织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到四川、重庆等重要客源地市场开展合作营销,探索“以租代售”模式,培育1—2家房屋租赁(托管)企业,发展“产权式”酒店。(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 打造乡村旅居。结合农文旅融合示范点、最美乡愁旅游地、乡村振兴示范先导工程、旅游名村等建设项目,重点围绕“洒渔河”“千顷池公园”“大龙洞”“昭阳区荒冲”“巧家县中村村”“巧家县鱼坝村”“小草坝宝藏村”“鲁甸龙头山”“桃源乡尤家湾”“威信崖上石寨”“云中苗寨”“云中乐谷”“盐津竹海云居”“盐津乌蒙山森林康养”“永善云上马楠”“镇雄旧府高山村石头寨”“场坝镇王家沟”“绥江大团岩”等基础良好区域,制定帮扶计划,引入优质市场主体,从项目策划、服务接待、活动植入、营销管理等方面进行提升打造,引导发展一批先行旅居村庄。2025年打造不少5个旅居试点示范村庄;到2027年,全市旅居试点示范村庄不少于3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3. 促进度假旅居。依托昭通现有优质温泉资源,以理疗知识科普、度假设施完善、综合服务配套和业态产品创新等为重点,改造提升西部大峡谷、邵女坪、金塘温泉、凯希曼、大古里欢乐城、黄连河、大山包(环线)等景区,打造一批温泉度假精品基地。在铜锣坝、小草坝、罗汉坝、罗汉坪等地探索开发森林医养、森林浴、森林徒步等新产品,逐步完善森林度假旅居产品体系。立足昭鲁夏季凉爽、巧家冬季温暖气候,全面推进避暑、避寒和慢性病疗养,形成“昭鲁避暑”和“巧家避寒”两大度假旅居品牌。到2027年,力争实现省级旅游度假区“零突破”。(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4. 推动医养旅居。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依托云南省滇东北中心医院,推动周边小区加快建设,鼓励昭通古城、乌蒙古镇片区发展中医馆聚集街区,推广应用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技术,为旅居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和医养服务。推动滇东北中心医院植入“医养旅居”业态。依托天麻“食药同源”独特优势,将彝良小草坝打造为知名的天麻医养旅游目的地;推动巧家药山康养小镇建设,促进医养项目和业态创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5. 发展养老旅居。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改造,拓展转型养老旅居业态,到2027年,培育3—5家优质养老旅居机构。鼓励和支持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疗养机构、酒店民宿、社区公园等开展适老化改造。推进旅居游客集中区域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服务,因地制宜安装电梯、无障碍通道,方便中老年人线上挂号、打车、扫码支付。鼓励开办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专题培训班、辅导班,才艺比赛等活动。加强老年保健品和保健器械的监管和服务。建设一批“适老型”社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6. 培育体育旅居。持续举办马拉松比赛、公路自行车赛、摩托车越野赛、汽车拉力赛、龙舟赛、城际篮球邀请赛等体育赛事。推动昭阳区大山包翼装飞行、巧家县滑翔伞低空飞行、绥江水上体育赛事等活动定期举行。鼓励举办和承接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赛事,支持开展村超、村BA、村跑等群众性乡村体育活动,积极推进翼装飞行、低空跳伞、篮球、帆船、滑翔伞等体育训练,建设提升房车营地、露营基地等户外运动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7. 探索文艺旅居。发挥“艺术家第二居所”优势,吸引文化文艺文学从业人员和爱好人员到昭通旅居创作,举办艺术展示展出展演。邀请国内著名作家、艺术家到昭通开展采风、签售、展览、读者见面会,组织举办文学艺术笔会、年会、研讨会等活动,组织“昭通文学”定期研讨。联系影视创作、拍摄团队到昭通开展创作、摄制,推动超越苹果基地等文化创意基地发展。鼓励举办本地特色民俗文化活动,支持昭阳葡萄井、巧家马树、永善马楠等地举办花山节、火把节、水果采摘节等文化旅游活动。持续关注并重点帮扶水富铜锣坝、永善黄华落田坝艺术家第二居所打造。(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文联,各县〈市、区〉)
(二)优化提升旅居服务
1. 建设昭鲁重点景区。持续推进大山包世界级景区建设规划落地实施,加快昭鲁“两江”峡谷索道建设,推动大山包(环线)景区高A级景区创建。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保护后利用、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快昭通古城景区建设,争创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强昭通中心城市鲜明地标塑造,提升辨识度,推动形成昭通旅游大IP。(牵头单位:市文旅局、昭通古城保护指挥部,责任单位:昭阳区、鲁甸县)
2. 提升交通出行水平。在旅居游客集中区域科学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建设潮汐停车场,优化智慧化停车场、智能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在昭阳大山包、鲁甸轿顶山、彝良小草坝、巧家马树湿地、永善云上马楠、水富铜锣坝、绥江大团岩、大关黄连河等避暑景区,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专用停车场、房车营地和露营地。培育1—2家旅游租车公司,满足游客多样化、临时性出行需求。规划建设适合不同人群的骑行线路、徒步线路、健身步道等,增加出游选择。改造提升景区通达公路,力争到2027年,实现所有A级景区通相匹配公路,优化“快进慢游”体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各县〈市、区〉)
3. 丰富城乡消费业态。在高铁站接驳系统、中心城区和重点景区等旅居人群聚集区域引导发展一批“坝坝茶”等消费业态,积极引进民众喜爱的餐饮、娱乐休闲企业开展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引导发展一批农家乐、杀猪饭等业态,丰富市场消费模式,鼓励开展棋牌、游园、对歌、相亲等群众基础广泛的特色趣味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 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围绕 “竹、银、石、木、布、食、艺”,加大昭通土特产品的设计研发力度,精心推出筇竹制品、朱提银、金沙奇石、紫砂茶具、木雕烙画、羊毛地毯、乌峰石雕、农特产品等一批具有特点、新意的旅游商品和伴手礼。设计“旅居昭通”LOGO并依法授权使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5. 积极发展特色街区。探索昭通古城演艺市场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小剧场、脱口秀、非遗展演、沉浸式演出等。运用VR等数字技术,鼓励打造具备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功能的数字文化体验馆。推动昭阳区建设街、东正街、箭道广场、乌蒙古镇等花鸟市场、古玩市场规范发展,扩大经营规模,举办行业鉴赏交流等活动。到2027年,培育不少于11个特色美食、购物游乐等特色街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昭通古城保护指挥部,各县〈市、区〉)
(三)做实旅居支撑
1. 开展普查策划。在摸清全市旅居家底基础上,列出旅居资源清单,制定全市旅居产业发展短、中、长期发展工作建议。按照“一县一方案”“一点一策划”原则制定发展计划。每年征集汇编1次旅居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带动全市旅居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 整合政策支持。及时出台旅居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市场主体费用减免、财政补助等措施。市级建立旅居产业试点机制并给予支持倾斜,每年推动一定数量旅居试点项目建设。2025年项目清单已确定(详见附件),2026年、2027年项目清单由市文旅局按程序确定。支持各县市区申报省级旅居试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3. 培育市场主体。将旅居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重要内容,积极引进实力强、有情怀的旅居企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旅居昭通行动。(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4. 规范消费环境。常态化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重点整治缺斤少两、强买强卖、随意抬价、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健全游客投诉处理机制。推进“吃住行娱购游”审慎包容执法,准确区分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正常棋牌娱乐活动,倡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旅居工作由市文旅局牵头、7类旅居产业牵头单位分块负责、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县市区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工作定期联络机制,共同做好工作落实、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资金整合投入。各县市区要统筹利用各项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依法依规支持旅居涉及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设施等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居昭通行动。
(三)强化宣传营销。突出旅居昭通产品推介,坚持线上线下协同融合,拍摄制作旅居昭通系列宣推作品,鼓励昭通旅行社宣传推介具有昭通特色的旅居产品和服务,精准投放,提高旅居昭通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做实数字支撑。依托数字化发展,在旅居昭通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服务体验、创意开发、数据统计、画像分析、总结推广等方面引入数字化、智慧化手段,促进旅居与城市建设、文化发展、生态保护等工作同频共振。
附件:2025年旅居昭通试点项目清单
相关文件:《旅居昭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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