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加强教师队伍激励六项措施(试行)〉的通知》(昭办发〔2023〕22号)(以下简称六项措施),为便于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当前缺乏有效的教师队伍激励措施,导致教师积极性发挥不足,影响了学校管理目标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制约了学校办学效益和社会信誉的提高。因此为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出台迫在眉睫。
二、制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7号)、《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昭办发〔2022〕33号)、《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昭办发〔2023〕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六项措施》。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含“强化培训培养、强化绩效考核、强化表扬激励、强化关心关爱、强化聘用管理、强化监督执行”六个部分。
1.强化培训培养。主要从强化政治激励的角度考虑,加大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培养选拔力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强化绩效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健全完善分级考核机制。明确市教体局健全完善对县(市、区)级教体局和市直学校的考核办法,县(市、区)级教体局健全完善对县(市、区)级及以下学校的考核办法,各级学校制定对教师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对办学成效突出的学校,各地可根据财力给予适当支持,逐步提高其绩效工资水平;全市学前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可将非税收入不超过60%的比例用于教师绩效增量。
3.强化表扬激励。注重典型选树和表彰宣传,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4.强化关心关爱。落实体检制度、保障工会疗养、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要求加强谈心谈话,及时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5.强化聘用管理。规范教师岗位和聘期管理,健全完善能上能下聘任机制,做到按岗管理、择优竞聘。对未能完成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基础工作量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晋升和职务晋级,完成基础工作量低于80%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6.强化监督执行。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建立昭通市教育综合考核机制,对教育综合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最后一名的县(市、区)教体局长必须进行调整。
相关文件: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昭通市加强教师队伍激励六项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