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列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程序规范,注重调研,加强面商,增进沟通,跟踪问效,措施有力,重抓落实,注重续办,效果明显,使人大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根据《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6个单位和薛剑峰等10位同志进行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希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有关单位以先进为榜样,为我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