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部分救护车办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3
来源: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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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5〕397号)要求,我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核查发现,云CH1867等20辆救护车(清单附后)的登记注册单位,因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被注销,已不具备救护车使用条件。为规范救护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公告如下:
请上述车辆的相关使用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前往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办理前如需咨询,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骆老师,0870-2159078;昭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陈老师,0870-2228797。
特此公告。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