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水河长〔2025〕6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反馈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的函》要求,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及程序,开展了初审工作,昭通市4个先进集体、9名先进个人通过省级初审。按照评选推荐要求,现将评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可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的方式反映。
举报电话:昭通市水利局0870-2132882;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2122697。
昭通市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评选
表彰活动工作小组
(昭通市水利局代章)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