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7月29日至30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团队赴昭通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技术帮扶工作,并于7月30日上午在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杨发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应勇主持会议。

(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技术组帮扶昭通工作会)
此次帮扶聚焦五项重点内容:一是全面了解昭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态势、特色亮点及当前面临的困难;二是联合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共同梳理研判2024年9月至帮扶期间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日常监管、执法巡察、专项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办理进度,并现场指导案件卷宗录入系统工作;三是核查昭通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整改落实及验收情况;四是掌握昭通市贯彻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5〕6号)的落实情况;五是针对昭通市工作薄弱环节开展靶向培训。

(专家组现场查看云一建材修复情况)
专家组于7月29日下午直奔昭阳区云一建材有限公司,实地查看该公司因违规采取垂直爆破方式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恢复现状,详细询问修复工程进展、成效及后续管护措施,并就修复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点与企业负责人、属地监管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并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7月30日上午,专家组按计划开展帮扶工作,先通过座谈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完成前四项帮扶内容,详细了解昭通市各项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办理进度,并与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科室负责人深入研讨交流。随后省级技术组负责人针对昭通市工作短板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此次省级技术帮扶为昭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了精准指导,下一步,昭通市将以此次帮扶为契机,消化吸收专家建议,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昭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质增效,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昭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