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首联席座谈,擘画工作新篇
为全面提升昭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质效,昭通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精心筹备并组织召开2025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席会议。在会议现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代表围坐一堂,针对当前工作中诸如线索筛查难、部门协同不畅等难点与堵点问题开展热烈讨论。经过积极交流,明确了各部门在案件线索移送、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共同绘制后续工作路线,为昭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条不紊提供有力支撑。

(联席会议图片)
深研法规要义,筑牢法治保障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深知法律法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保障,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组织主要办案部门集中学习并领会《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规定(试行)》和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文件精神。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实际办案中遇到的复杂情况,深度剖析法条的适用范围、特殊情形处理细则等内容。确保每一个案件办理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
下沉县区帮扶,夯实办案根基
考虑到县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可能面临经验不足、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组建指导队伍于4月14日至15日下沉水富、绥江、盐津三县(市)。一方面,通过举办贴合实际的专题培训,为县区工作人员深入解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法规,对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操指导。另一方面,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线索,指导队伍与县区工作人员一同深入现场开展核查工作,详细比对督察反馈问题与实际情况,精准定位生态环境损害范围与程度,切实为县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工作筑牢根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