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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23/12/30 2.5k 阅读 548 点赞

1、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局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执法设备等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把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同深入推进,大力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把法制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主题主线,作为指导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实践、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根本遵循;制定会前10分钟学法计划,常态化推进重要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局领导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更是率先垂范,举办读书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研读学习材料,专题研讨讲认识讲感悟、讲思路讲举措,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标任务,进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忠诚成为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我局15项行政许可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规范制作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实施规范并公开发布。行政审批实现集中化、规范化、信息化服务,线上线下均可受理、无差别化办理、清单之外无审批。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四减”任务,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要求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请材料、降低办理时间,承诺办结时限降低到法定工作时限的25%,不存在额外索要办理材料情形。

  2.动态管理行政职权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调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公布权力清单,确保行政职权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2023年,市政府公布我局行政许可清单15项。

  3.着力强化行业生产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每月开展1次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以行业安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强化内部治安防控和矛盾纠纷处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

  4.持续强化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以赤水河流域(云南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重点,以农村“厕所革命”、“十年禁渔”为抓手,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农田废旧膜回收等措施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全民禁渔氛围得到巩固提升,赤水河、长江流域等水域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昭通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凡是本单位制发和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出台。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机关发文流程卡添加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加强发文出口日常把关;政策法规科负责合法性审查、监督文件起草科室严格履行行文程序,由法规科按时向市政府法制科报备。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昭通市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 (试行)》(昭农规〔2019〕1号)、《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昭市农规〔2021〕2号)。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中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昭市农党通〔2020〕2号),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修订完善《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昭市农党通〔2020〕4号),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坚持做到至少提前1天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应到会人数规定,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3年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项(昭通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方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2项:针对《昭通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核准设置及屠宰标志牌核发办法(试行)》《昭通市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 (试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决定废止《昭通市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 (试行)》、继续实施《昭通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核准设置及屠宰标志牌核发办法(试行)》。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规定,部门重要工作需经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且必须以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重要参考,确保部门依法行政。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17份,参与研究讨论各类工作事项6次(件)。

  4.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问效机制。机关纪委负责对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适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政策调整需集体研究决定。

  (五)持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开展案卷评查、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加大农业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加大农业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根据农时农事,针对重点行业产业、区域,统筹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行动,打防结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促进全市农资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发展。2023年,全市农资打假共出动执法人员人178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36辆(次),检查市场主体10871个(家),查办案件32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74件(移送司法2件),简易程序案件46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信用信息数据平台等,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强化社会监督。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程序对行政权力的刚性约束。三是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计11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5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举行政务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及人员分工、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设项目和财务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解读回应信息及其他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6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履行行政调解职责。按照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深入调查了解,认真梳理排查矛盾纠纷热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早稳控”,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2023年,全市累计受理土地纠纷985件,已调处949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积极帮助解决群众来信来访。

  (九)着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法治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和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及相关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制工作氛围。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学习8次;认真落实会前学法10分钟,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节选)、宪法、种子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营商环境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印发二十大报告原文等给职工自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原文,支部、党小组、青年干部分别专题领学二十大报告原文,积极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制定《昭通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试行)》,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昭通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昭农办发〔2022〕9号)两个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把73部重点农业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普法重点任务,以“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技术培训会、驻村干部院坝会等为载体,常态化推进日常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主体责任。2023年,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97781份,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4133份。三是开展法制文化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在办公室走廊、大厅制作法制宣传画、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法制文化建设,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法治氛围;通过重大工作事项决策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科或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合法性审查等方式,把依法行政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

  二、存在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手段单一,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能力不强,普法宣传教育影响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

  进一步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业领域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市场秩序,助力推动绿色农业长足发展。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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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