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4年度昭通市农业技术初、中、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条件
适用于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方式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此次农业技术人员初、中、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均采用线上平台进行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云南省农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账号、填报个人信息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各级审核单位通过该平台进行审核推荐。相关操作说明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
职称申报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平台”开放关闭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市级单位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经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进行申报;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进行申报。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8月4日。
(二)各级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9日。
五、申报、推荐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线上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
(一)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平台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内容,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有关情况,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1.“现职称”附件处需上传职称资格证书;
2.“聘任时间”附件处需上传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年限)要求的和有效期内现专业技术岗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书;
3.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正文:
4.专著提供著作封面、编者页、目录页,属多人合编(著的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二)用人单位推荐材料。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明确审核推荐意见。上传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情况书面意见。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情况的书面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情况说明。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
3.空岗证明。县(市、区)及市直单位须上传空岗证明,严格在核定数额内开展推荐申报,符合《昭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昭人社通〔2016〕33号)第三十二条申报人员须提供签字盖章的档案专审表,未出具空岗证明的不予受理(乡镇不受限)。
4.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签署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级部门审核。各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上传审核推荐意见,签署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 年12月31日。
(二)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我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通知所有附件可到昭通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姚梅、王芳,0870-2226109。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