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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预防野生菌等有毒植物中毒的预警通告

2022/04/24 6.2k 阅读 338 点赞

雨季即将来临,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同时也是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近期,部分地方出现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造成数人中毒,为防止误采误食野生毒菌中毒以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昭通市卫生健康委通告如下:

一、广大消费者要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随意采摘、购买、加工、食用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菌、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野生菌严禁凉拌食用,在食用野生菌时严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二、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食用野生菌,如食用后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三、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农村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调、食用野生菌和四季豆等,广大市民食用四季豆一定要炒熟煮透,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集体用餐和家庭聚餐要遵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五大方法,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安全温度、使用好的水和食材,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基本公卫QQ群等载体,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宣传食用野生毒菌的危害性,宣传和普及鉴别野生毒菌的知识,提高群众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意识和能力。

六、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毒菌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救治病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院应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生物标本的采集和信息报送。

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负责做好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实验室检测,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加强预防误食有毒食物中毒、特别是野生菌中毒健康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加工、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别的野生菌。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

特此通告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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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