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解决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的急危重伤患者的医疗急救费用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关于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昭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级急诊、医务、财务、临床相关学科等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现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昭通市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支付及救助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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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