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馆工作实际,现将昭通市档案馆开放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依据与原则
本次档案开放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坚持依法、及时、安全、便民的原则,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形成期满规定年限的档案,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
二、开放档案范围
本次开放档案主要为已满25年,全宗为昭通地区农会的馆藏档案,经鉴定审核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见附件:开放档案目录)。
三、利用方式与时间
查阅地点:昭通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接待中心。
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四、查阅流程: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国家档案馆已经开放的档案。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利用国家档案馆已经开放的档案,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鼓励利用者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查阅预约与咨询。
五、联系方式
咨询预约电话:0870-3186128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锁营路 昭通市档案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依法积极利用开放档案资源。
特此公告。
附件:开放档案目录.xlsx
昭通市档案馆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