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邓昭焕、祖万巧 、李春友、邓家友诉被申请人四川博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33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现我委定于2026年2月5日14时在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一庭(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四楼北区)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