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工作方案的通知
昭政办发〔2023〕9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昭通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
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9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加强审管衔接,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化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跑”向“一地、一窗、一次办”转变。2023年底前,配合省级做好本地“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线下演练、线上测试及业务培训,按照省级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级推送的1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集成化办理。2025年底前,进一步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三、重点任务
(一)组建专班,细化责任。认真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牵头部门负责,围绕牵头事项组建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推进困难问题,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集成化办理落到实处。
(二)优化流程,联审联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省级统一梳理下发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办事指南规范、服务申请登记表和审查手册,对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本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要加快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健全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优化整合出件环节,实现“一端出件”。
(三)共享共用,强化支撑。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需求,制定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积极争取和配合省平台建设单位推进系统建设,强化云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栏、“一部手机办事通”、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应用,更大程度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对暂时无法使用系统办理的“一件事”,采用“线上不通线下跑”的方式,开展事项受理和审批服务。
(四)整合系统,统一入口。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配合省级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关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整合,加快推动有关自建业务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支持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集成办理,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确保事项要素规范性、准确性,做到省级推送、全市领用、数据同源、规范审批。
(五)统一受理,融合办理。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科学合理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平台和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制定“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制度,明确接件、流转、审批、出件各环节职责,规范办理要求。各涉项部门要加大接件窗口授权力度,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线上专栏或线下专窗提交的申请,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将“一件事一次办”纳入常态效能监督范围,定期跟踪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切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级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把握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强化“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推动省级推送的1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任务高效落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一件事一次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会商,协调解决推进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根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关联性和业务量,分别建立“一个责任单位牵头、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配合单位要积极履责,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加强过程监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度考核。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媒介,及时、广泛发布本地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有关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广泛宣传便民利企改革的红利和经验,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云南省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昭通市2023年版)
2.云南省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昭通市2023年版)
3.昭通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附件1
云南省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昭通市2023年版)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企业开办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章刻制备案 | 市公安局 | |||
发票领用 | 市税务局 |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市人社局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2 | 企业准营(开超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健委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住建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市烟草专卖局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
3 | 企业准营(开餐馆)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市住建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市烟草专卖局 | |||
4 | 员工录用 | 市人社局 | 就业登记 | 市人社局 |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5 | 涉企不动产登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6 | 企业简易注销 | 市市场监管局 | 税务注销 | 市税务局 |
企业注销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 | |||
7 | 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 市住建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住建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规划意见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涉路施工许可 | 市交运局 |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市公安局 | |||
用水报装 | 市住建局 | |||
用电报装 | 市能源局、昭通供电局 | |||
用气报装 | 市住建局 | |||
用网报装 | 市通管办 |
附件2
云南省企业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昭通市2023年版)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
1 | 新生儿出生 | 市卫健委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市卫健委 |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户口登记 | 市公安局 |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市公安局 | ||||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市医保局 | ||||
2 | 灵活就业 | 市人社局 | 就业登记 | 市人社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社会保险登记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市医保局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3 | 公民婚育 | 市民政局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市民政局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市公安局 | ||||
户口迁移审批 | |||||
生育登记 | 市卫健委 | ||||
4 | 扶残助困 | 市民政局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市民政局 | |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 |||||
4 | 扶残助困 | 市民政局 | 残疾人证办理 | 市残联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 市民政局 |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市医保局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市人社局 | ||||
5 | 军人退役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报到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市公安局 |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
预备役登记 | 昭通军分区动员处 | ||||
社会保险登记 | 市人社局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市医保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
6 |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并行办理 | 市住建局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市税务局 |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电表过户 | 市能源局、昭通供电局 | ||||
水表过户 | 市住建局 | ||||
天然气表过户 | 市住建局 | ||||
房产转移公证 | 市司法局 | ||||
7 | 企业职工退休 | 市人社局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市人社局 | |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8 | 公民身后 | 市卫健委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市卫健委 |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市公安局 | ||||
出具火化证明 | 市民政局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 市医保局 |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 市人社局 | ||||
遗属待遇申领 | |||||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市公安局 | ||||
驾驶证注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市人社局 | ||||
残疾人证注销 | 市残联 | ||||
9 | 省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市人社局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市人社局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市医保局 | ||||
医保电子凭证转移 | |||||
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附件3
昭通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一、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邓荣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昌庆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郭亨友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 伊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杨凡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礼斌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 波 市交运局副局长
范孝军 市卫健委副主任
罗 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柯 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 涛 市能源局副局长
熊 波 市医保局副局长
徐 明 市残联副理事长
赵高敏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徐传贵 市通信管理办副主任
李明洪 市税务局副局长
龚 林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崔世恒 市公安局派管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
贾 靖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万 龙 昭通供电局市场部副经理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设立工作专班。
二、综合协调组组成人员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昌庆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陆卫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龙 洲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 鸿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潘 妮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科长
郑 燕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强龙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政务管理科科长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11县市区加快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二)工作专班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开超市、开餐馆)、企业简易注销等工作专班;由市人社局牵头组建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专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建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等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牵头组建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专班;由市卫健委牵头组建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等工作专班;由市民政局牵头组建公民婚育、扶残助困等工作专班;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建军人退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根据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需要适时调整。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牵头负责的“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方案,梳理整合、精简规范申请材料和表单,优化业务流程,开展联动审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梳理系统建设需求、数据共享需求,推动独立办理业务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