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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意见

2020/07/20 8.2k 阅读 15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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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21
来源: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政办发〔202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意见》已经四届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1日

昭通市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意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工作(以下简称:审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管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审验工作跟踪服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半年时间的过渡期,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全市培养一批审验工作技术骨干,解决审验工作技术人才断档、行政审批力量不足等问题,有效提升审验工作效能,有序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快速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时间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建设工程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

(二)分级管理

1. 市级。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未明确职责分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由市级负责或指定。

2. 县(市、区)级。负责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2020年7月20日起,各县(市、区)已受理但未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建设工程,按上述分级管理权限转交办理。

(三)职责分工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负责审验工作行政审查,依法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2. 消防救援部门职责。负责审验工作技术服务,在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后,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开展技术服务;在消防验收阶段,从市专家组派出人员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工程验收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消防救援部门将技术服务意见提供住建部门。

(四)工作流程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流程。建设单位通过昭通市市民之家住建窗口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后,及时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相关电子档资料录入市并联并审系统,市消防救援支队收到资料后,选取不少于2名人员,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开展技术服务,承办人员提出技术服务意见,经集体议案和签批程序后,将意见发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技术服务意见及政策性审查情况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法律文书。

2.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可通过昭通市市民之家住建窗口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后,及时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电子档资料录入市并联并审系统。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办公室从全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组中派出不少于3名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现场专家组经合议后形成书面现场技术服务意见,经集体合议和签批程序后,将意见发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技术服务意见出具消防验收法律文书。

3.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由各县(市、区)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便民措施

1. 申报流程及程序。建设单位可就近通过昭通市民之家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审批申报。受理审批申报后,消防救援机构和专家组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技术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审批。

2. 便民服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技术服务队,对建设工程提供服务。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帮扶企业解决消防技术难题,节约建设单位建设成本,有效减少建设工程火灾隐患。可以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协助开展审查验收和技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成立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副支队长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成员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质监站,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综合指导科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接协调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释相关文件政策,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各县(市、区)参照成立县级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办公室。

(二)完善信息互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通过市并联并审平台共享建设工程消防资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及时录入平台,通过平台提升办事效率,减轻建设单位和审批人员负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做到工作开展有迹可循。

(三)加强培养培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相关技术人员跟班学习,抽调人员专业需为建筑、消防工程及相关专业,开展消防技术审查时,抽调跟班学习人员全程参与。强化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和跟班学习人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加强沟通学习,深化研究讨论,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全面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做足人才储备。

(四)办理及投诉举报方式。一是办理地址和时间。昭通市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服务大厅3楼南区13-16号窗口(市住建局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方式:0870-2139750,网络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二是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870-2131298,投诉地址:“市民之家”服务大厅一楼大厅未办成事项投诉服务窗口,投诉电话:0870-2241346,投诉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相关解读:《昭通市过渡期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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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