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
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
(2013年3月7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依法加强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确保城乡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是事关民生、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是当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步伐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保护水资源,确保水质安全的一项根本措施。为抓紧完成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1106户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2012年昭阳区苏甲乡已开展的111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的两个试点,要抓紧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确保2013年5月底前搬进新居。
二、抓紧启动建设直接关系和影响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的渔坝桥,确保2013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2013年要新启动320户的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抓紧制定措施,加快实施,确保2013年年底前完成。
四、抓紧核实、超前谋划、落实责任,确保201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余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任务。
五、抓紧制定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大扶持力度,加快产业发展步伐。
六、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切实做到建设投入到位;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千方百计确保整个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七、每一年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人民政府应在次年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