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显君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徐兰诉被申请人昆明显君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26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26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0-2127251
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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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徐兰诉被申请人昆明显君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26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昭市劳人仲案字〔2025〕26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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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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