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8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昭通市交办一起环境污染问题:昭阳区乐居镇中河村乐居中学旁200米的塑料厂和木材加工厂(无名黑厂)产生异味和扬尘严重扰民。昭通市委、市政府立即责令昭阳区进行调查核实,昭阳区闻令而动,坚持以“查处非法、规范合法”为原则,迅速展开核查和整改,用实际行动诠释“生态为民”行动的决心。

无除尘设施及集气罩的生物质颗粒厂
雷霆出击,精准锁定污染顽疾。接到督察组交办线索后,昭阳区迅速开展现场核查,揭开了两个加工厂的违法面纱。经查,塑料颗粒加工厂为诗*再生资源公司,公司租用了乐居镇中河村茨藜巴社一村民搭建的简易厂房,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地膜进行热熔加工生产塑料颗粒,公司未按要求办理完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也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热熔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体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木材加工厂为皓*生物科技公司,公司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公司虽已完成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分类施治,刚性执法与柔性帮扶并行。结合实际,昭阳区采取“一厂一策”治理模式有效解决问题。一是对于诗*再生资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等问题,在与公司业主沟通后,其表示不再继续生产,计划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场地残留原料与废弃物,以彻底消除污染隐患。二是对于生物质颗粒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区生态环境部门和乐居镇秉持“执法有力度、帮扶有温度”原则,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其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后,指导公司完善了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厂界噪声和颗粒物浓度达标排放,公司实现依法依规生产。

安装集气罩和除尘器的生物质颗粒厂
成效巩固,闭环管理确保长治久安。为防止问题反弹,昭通市建立了“三位一体”长效机制。一是公示监督。在问题点位设置信息公示牌,公开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二是满意度调查评估。整改完成后,随机调查周边居民15人,满意或基本满意达100%。三是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以此次督察整改点位为基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昭阳区全面排查辖区类似小型加工厂,及时解决对群众生产生活有影响的环境污染隐患,努力形成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整治效应。
治理启示,以督察整改推动生态治理升级。通过对该问题点位整改,充分体现出昭通市在开展“生态为民”行动上坚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改“硬指标”,把“异味消失、噪声减小”作为最直接的治理目标,坚持对非法加工厂“零容忍”,对合规企业“促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从单一问题整改延伸至全域治理,建立“排查—整治—长效”闭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目前,塑料加工厂已搬离清场,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合法合规生产,周边群众不再受噪声、异味侵扰,该点位的整改为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树立起了“环境违法必查、民生诉求必应”的治理标杆,为昭通市深入推进“生态为民”行动提供了可复制的整改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