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通市
政策政策解读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解读

2019/09/06 1.1w 阅读 95 点赞

一、背景依据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工作开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201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云政发〔2017〕64号)。2015年,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昭通市编制并公布了市县乡三级部门权责清单,并分别于2016年7月、2017年7月、2018年8月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根据2019年5月25日前新出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8〕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7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审改办再次对2019年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并于9月5日印发《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2019〕12号),对全市160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厘清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审批程序,强化对审批权力的运行监督。

三、主要内容

国务院、省政府清理决定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取消调整涉及市县乡三级的行政职权事项。主要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类职权事项十种类型。

调整的160项市级行政职权事包括:取消65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职权31项),下放24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调整40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14项、实施机关4项、设立依据12项、事项名称10项),增加2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四、涉及范围

市直所有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均在本次清理的范围,县(市、区)及乡镇的行政职权梳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清理公布。

五、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云政发〔2017〕64号)。

相关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