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服务“三农”、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工作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一体化协调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好农村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加快“三农”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整体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客运、物流水平,推动全市农村公路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全畅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市所有县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90%,乡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50%,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特别是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二)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足额配套管理养护资金。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
(三)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的占比不低于75%。
(四)建制村通客车率、通邮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及以上县区超过95%,基本建成覆盖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
1.实施县道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力争“十三五”期末全面完成县道公路提级改造。
2.实施农村公路需新建(改建)的桥梁工程,纳入农村公路建设同步实施,力争“十三五”期末实施完成。
3.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全市需改造桥梁122座,力争“十三五”期末改造完成。
4.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油返砂、窄路基、窄路面处治工程,力争“十三五”期末实施完成。
5.实施自然村公路通畅工程。全面完成通自然村公路通达工程1.1万公里;启动实施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公路1.36万公里,力争2020年前具备条件的5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
6.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530公里,“消灭存量、杜绝增量”,力争“十三五”期末实施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将安全防护工程纳入“三同时”。
7.实施品质工程。按照新改建县道和乡道路基宽6.5米以上、路面宽6米以上和建制村、自然村道路基路面宽度均不少于4.5米标准(路面全铺),严格施工安全、质量和资金管理。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以三级、四级技术标准为主,基本达到双车道,地理条件受限路段可采用单车道并按规定设置错车道,同步建设排水沟、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和绿化工程,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认真落实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绿化工程“三同时”和施工管理“七公开”制度。实现农村公路达标率100%,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8.创新建设模式。探索DBFO(从项目设计开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期收回投资和取得效益)建设模式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推广“一事一议”建设模式,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参与度,有效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廉政风险;农村公路建设提倡“打捆招标”模式,集中人财物建设分散小项目,简化管理环节,节约建设成本。积极探索符合国家政策和昭通实际的其他农村公路建设模式,鼓励信誉好、技术强、管理经验丰富、资金雄厚的大中型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快速高效完成建设任务。
9.严格建设管理。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建设环境。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扎实推进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年限,严格把好材料进场关、过程监督关、项目验收关。每个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人员。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路域环境整治。保持公路沿线两侧控制红线范围内无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禁止在路边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等现象。全面清理路域范围的草堆、粪堆、非法建筑和标志,严禁利用公路沿线进行非法宣传,坚决拆除非法宣传标牌等设施。到2020年,农村公路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
2.保护路产路权。实行市县统一执法、县乡协同执法,有效防止、制止和严肃查处超限运输和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在不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行的前提下,县、乡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限高限宽等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
3.路面路肩管护。及时修复受损路面,保持路肩平整、边坡稳定,边沟排水通畅,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完好。
4.绿化美化管护。积极组织部门、单位,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公路沿线绿化美化,逐步实现公路沿线宜林路段绿化全覆盖。
5.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县乡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发展绩效评估和成效考核等制度体系,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6.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农村公路新型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从业人员在智库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到2020年,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7.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8.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整合力量为重点,以运政和路政管理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管理体制为目的,构建符合我市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到2020年,基本实现由合署到合并的转变和优化,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
1.定养护范围。农村公路养护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农村公路,即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以外的县道、乡道、村道和自然村道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
2.定养护内容。对农村公路路面堆积物、边沟堵塞物进行清理等日常养护和滑坡、垮塌、损坏、损毁等进行修复,确保农村公路清洁美化、安全畅通。
3.定养护标准。所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以边沟通畅、路面清洁、路域环境美观、通行安全为基本指标,小修和中修工程以节约成本、及时恢复通行为基本指标。县区政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指导意见,明确养护标准,指导乡镇、村抓好农村公路养护。
4.定养护资金。按照上级政府补助+市、县区政府配套+乡村自筹原则,市、县区政府将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养护投入保障到位。
5.定养护责任。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按照“县区统筹、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县道由县区政府组织养护,乡道由乡镇政府组织养护,村道和自然村道路由村委会组织养护。县区、乡镇政府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细化养护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配备专职人员,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自然村道路实行房前路边责任制,结合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把爱路护路纳入评选内容,大力营造爱路护路氛围。
6.定考核办法。县区、乡镇、村委会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为农村公路考核工作提供依据,严格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7.实施养护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涉及需要进行大中修的,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执行。特别是对损毁严重的大中修工程,由具备专业技术的机构和单位实施养护工程。
8.实施水毁工程。按照水毁工程不跨年的目标,落实施工管理工作,迅速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修复任务。
9.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以因地制宜、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适应昭通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建筑垃圾等循环利用技术。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县区、乡镇要落实养护设施和场所,建设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化站,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
10.推进养护管理市场化。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乡村公路水沟和路肩清理、路面保洁等100%由群众完成。鼓励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户为护路员,使农村公路由无人管护变为专人管护,由零散管护变为集中管护,由简单维护变为规范管护,做到路面整洁、道路通畅、管护有力。
11.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巡查农村公路临江、沿河、临崖等路段路基、防护设施情况,及时做好涵洞、截水沟、边沟等排水设施清淤和缺损修复,消除隐患。对地质灾害点、滑坡、高填深挖路段进行常态化检测、预警和预防控制,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加大对孤(危)石上边坡等严重安全隐患排险加固力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立和完善道路隐患排查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库。依据隐患路段排查结果,按照隐患路段分类方法,对隐患路段进行分类,连同基础资料一起,录入道路隐患排查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数据库,并不断完善数据库,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思路分步治理道路隐患。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城乡运输服务均等化
1.实施乡村客运站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客运站建设,启动新改建乡村客运站建设56个, 2020年前完成乡村客运站建设任务。实现县区至少建成一个二级或三级客运站,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建成乡村客运站。
2.实施乡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工程。把乡村客运站建设纳入农村公路建设“三同时”,到2020年,所有建制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建成乡村客运招呼站。
3.实施“五小工程”。全面启动农村公路警示牌、凸面镜、减速带、警示桩、爆闪灯、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五小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控能力,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4.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建立农村客运班线交通、安监、公安、乡镇联合审核机制,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具备条件的乡镇要发展农村公交。
5.加快推进物流网络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原则,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物流站场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客货运班线、通村客车小件快递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推进快递下乡入村工程,建设村邮站和农村电商,支持快递企业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乡村快件配送点,提高乡村邮站和电商覆盖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物流网络,以路促产业、以路促旅游、以路促脱贫。
6.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全面推广巧家县白鹤滩农村客运发展模式,按照“收益联营、安全同保、滚动发班、方便快捷、站运一体、养运同责、同车同坐同价、同住同行同监督”方法,以公司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普及、规模化发展、常态化运行,全面推广一县区一公司,一乡镇一车队、一车队一区域、一区域一经营管理模式,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立以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科学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经验突出,可复制、可推广”原则,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镇、乡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路,努力做到全市农村公路综合排名全省前五名,力争有县区进入国家和省级示范县行列。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作为全市“四好农村路”的示范县,要认真组织实施,争取出亮点、出经验。对获得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县的县区,在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奖补。
(三)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全面彻底、分类精准的原则,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要求,统计需求量和完成量。坚持按月报送“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梳理汇总、定期上报。
(四)坚持高起点规划。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建好旅游路,促进乡村休闲游、生态观光游、自驾游,发展农家乐、农家宾馆、采摘园等旅游产业;围绕精准扶贫,优先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路;围绕产业发展,重点突出“马铃薯、苹果、天麻、花椒”种植和养猪、养牛养殖,以产业区、景区、园区等为核心,对产业集群度较高、发展前景较好、扶贫带动能力强的区域,优先规划建设。
(五)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用好“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六)建立健全档案。按照“一路一档”的原则,建立纸质和电子两个档案,积极探索运用农村公路电子管理软件,推广普及网络报送模式,更新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反映项目建设计划、立项、设计、资金、开工、工期、完工、验收、移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情况。市、县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档案。
(七)强化考核监督奖惩。各级政府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八)建立健全廉政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廉政责任,严格实行“双合同”(工程合同、廉政合同)制和工程廉政档案制度,强化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廉政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行项目质量义务监督员制度,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农村公路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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