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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昭通市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2/11/02 1.1w 阅读 306 点赞

    关于《昭通市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昭通市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市今年以来继《昭通市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出台后,印发执行的第二个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带动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办法》以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以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为抓手和纽带,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为示范引领,进一步强化以收益分红、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为主要形式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快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双向结合,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产业的信心,以产业链增值增效、持续良性发展带动农民持续稳步增收,进一步夯实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石,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资金规模为9000万元,由市县按1∶2比例分别承担。

      二、哪些市场主体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办法》明确,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对象为昭通市境内依法投资、生产经营并建立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既包括涉农市场主体,也包括非涉农市场主体,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申报奖补资金的前提是建立符合《办法》要求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三、奖补条件

      奖补资金以是否按以下“五个要求”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奖补条件,突出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导向,特别是扶持低于当年省级确定的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的农户增收。一是“联得准”。市场经营主体联结的对象主要是监测帮扶对象及年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其他农户,其中:监测帮扶对象数量占比不低于利益联结对象总数的80%。二是“联得实”。市场经营主体以种养殖、精深加工、产销一体化及其他自身特色优势主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土地流转、劳务用工、收益分红中的一种或多种类型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联得紧”。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产业联合体为纽带联结农户,与农户签订有规范性利益联结合同(协议)。四是“联得好”。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不亏损,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每年带动一定数量的利益联结对象每人每年增收不低于500元。五是“联得长”。市场经营主体对自身产业发展有规划,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年限不低于5年。

      四、奖补类别有哪些?

      根据奖补资金支持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类型,奖补类别共分三类:收益分红类、劳务用工类、土地流转类。每种类型对应的奖补标准和要求也不相同。同一市场经营主体在符合奖补条件和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叠加土地流转、劳务用工、收益分红奖补。在三种类型中,收益分红类型因覆盖对象更广、涉及产业类型多样、不受地域限制,财政资金可投入方式更加灵活,故在三种类型中,《办法》重点支持对收益分红类利益联结机制的奖补。各县市区要按照土地流转不超过10%、劳务用工不超过35%、收益分红不低于55%的比例分配使用奖补资金。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奖补资金净结余部分可在市级财政年末清算前调节用于收益分红奖补。

      (一)关于收益分红奖补。《办法》规定,对符合奖补条件、利益联结对象不少于20人、每人每年收益分红不低于500元、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并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每年带动利益联结对象情况规定各个奖补档次标准,具体细分为:

上年度销售收入方面,按照5000万、1000万、200万分别奖补。奖补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能低于5000万元;奖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能低于1000万元;奖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能低于200万元。

每年带动利益联结对象数量方面,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每年带动利益联结对象1000人及以上增收的奖补300万元;每年带动利益联结对象500人及以上增收的奖补150万元;每年带动200人及以上增收的奖补60万元;每年带动利益联结对象50人及以上增收的奖补15万元;带动利益联结对象20人及以上增收的奖补6万元。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带动2000人及以上增收的奖补600万元。

      (二)关于劳务用工奖补。对符合奖补条件、利益联结对象不少于20人且持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并已支付利益联结对象劳动报酬的,按监测对象每人800元、年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农户每人500元给予市场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已享受本县域内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持劳务用工奖补政策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再享受该劳务用工奖补政策。

      (三)关于土地流转奖补的奖补标准。因各县市区影响本辖区内土地流转的因素不尽相同,比如:土地资源分布、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产业布局等因素,所以《办法》只规定申报主体要符合《办法》中明确奖补条件、土地流转规模不少于200亩、利益联结对象不少于5户的条件,具体奖励多少金额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奖补标准。

      五、如何奖补?

      由市场经营主体自愿网上申报、政府部门线上初审、线下复审的方式对符合奖补政策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奖补申报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2022年11月30日前符合奖补条件、奖补标准及申报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当年给予100%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2022年11月30日前未达到“利益联结对象每年增收不低于500元”但其他条件符合奖补政策的市场经营主体,当年给予三分之一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剩余三分之二的资金在市场经营主体于2023年3月1日前实现“利益联结对象每年增收不低于500元”目标时予以奖补。

      六、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申请奖补资金的各市场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色);

      2.已印发或签订的利益联结机制方案或合同(协议)(利益联结主体盖章)。方案或合同(协议)中需明确利益联结机制类型、联结对象人数、每年帮助农户增收的预计金额或分红比例;

      3.《昭通市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资金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信息要与自身提供的利益联结机制方案或合同(协议)内容保持一致性。

      七、申报流程有哪些?

      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1次,各相关行业部门参与。

每年11月初,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在每年2022年11月30日前自行注册并登录“云南省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czt.yn.gov.cn/ygyc)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网上初审和线下复核,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拟奖补对象名单。拟奖补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付奖补对象。

      八、存在哪些情形不给予财政贴息?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主体出现欠拨农民工工资,或因违法违规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被行政处罚、行业通报的情形,当年及影响期内不享受奖补政策扶持。

      九、关于2022年的奖补申报工作

      2022年的奖补申报工作将在11月上旬开展,12月初结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发布贴息资金申报指南。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动态:

      (一)关注“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中搜索“云南财政”或是扫描“云南财政”二维码并关注,在主界面找到“互动查询”,点击“阳光财政”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   

      (二)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站。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czt.yn.gov.cn/ygyc登录平台

      (三)电话咨询。昭通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咨询电话:  0870-2159601,0870-2157178;昭通市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科咨询电话:2223279。

                          昭通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相关文件:昭通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昭通市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