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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昭政办发〔2018〕98号)政策解读

2018/08/08 1.1w 阅读 403 点赞


一、起草《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背景是什么?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推进“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革任务的具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利用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4号)明确要求,“各地要把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接有关规划,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并抓紧落实。”这是我市起草实际《实施意见》的基本背景和目的。

二、制定《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革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丰富文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三、制定《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阵地;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实现资源共享。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规划指导,科学合理布局,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促进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形成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发展合力;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特色、文化特点、自然条件等因素,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各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对接文化需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真正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服务基层、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五是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建设、管理、使用和发展等关键环节,创新建设方式、理顺运行机制、完善管理体制、优化发展模式,深化和拓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我服务,切实提高综合服务效益。

四、《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五、《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是做好功能定位: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旨在满足群众读书看报、文艺演出、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二是做好规划布局: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在全面研究各县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状况的基础上,有效衔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要与各地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规划有机结合,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三是建设思路: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资源整合等方式进行统筹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是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或新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XX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连续的基础上,由乡镇(街道)政府进行整合建设,相关部门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四是做好建设模式: 参照云南省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 +X”功能模式和城市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7+X”功能模式,整合相关建设资源,实施昭通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N个1”建设模式,即:建设1个村级(社区)文化活动室,1个村级文化活动广场,1支业余文艺宣传队,1所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党员干部素质教育远程教育点),1个农家书屋,1个文化宣传栏,1个文化陈列室,1套体育健身设施(含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1套文化活动器材(含1套音响和部分乐器),1套广播器材,1个乡村小舞台等。

五、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内容是什么?

一是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着眼于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按照《昭通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由县级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和群众文化需求,制定本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二是举办群众性文体活动。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支持群众自办文化,组建各类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体育健身团队,实施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下乡活动,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举办群众文艺展演、体育赛事等活动; 三是服务基层党员教育工作。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党员教育重要阵地;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多种方式,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利用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道德讲堂、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推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等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综合素质;五是传承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陈列和展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发挥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作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六是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资源。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终端平台优势,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城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与互联互通;七是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实行错时开放,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广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做好“文化云南云”上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送文化百千万工程”,巩固拓展“西部贫困地区精神文化家园建设”成果,深入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基层文化能人培养”,发挥乡村文化能人作用,开展道德讲堂、孝道教育、家风家教、体育健身等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八是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务:按照功能综合设置要求,积极开展科学素质培训、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素养和法律意识。结合党委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与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根据实际条件,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推广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综合服务,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集中便捷高效服务。

六、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怎样运行管理?

一是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本县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相关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实事求是确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二是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依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引导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的运营。


相关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